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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金花:发展保障性住房 实施配套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26 04:20    点击次数:197

  全国政协委员金花建言国家支持西部城市发展保障性住房,并出台与“三大工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落地西部。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金花

  金花委员表示,今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统称“三大工程”),并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目前仅支持超大特大及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青海省无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城市,不在国家支持的范围之内。

  金花委员表示,西宁市属于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全省一半以上的城镇人口集中在西宁市。西宁市城镇化率79.87%。经摸底,西宁市城市开发边界内共有103个城中村(6.84万户25.7万人)。目前,已完成改造46个村,正在实施改造22个村,尚有35个村(1.89万户7.68万人)未改造,群众改造意愿迫切。西宁市作为省会城市,首位度高,工薪阶层收入群体规模大,且商品房销售价格与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有一定的价格差距。加之,从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看,西宁市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公积金中心共有17482人进行了租房提取,西宁市城区范围内有需求。青海省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外,地方财政困难未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主要以国家支持资金为主,加之青海省负债率较高,项目建设资金平衡难度较大,需要国家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

  金花委员建议,为更好地推进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建议将西宁市纳入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实施城市范围,能更好推动青海省房地产转型发展。同时,充分考虑西部省份发展实际,出台差别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